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一、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民法典》第41-43条)。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65—68条)。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69-77条)。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第78-80条;第82-84条)。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二、无过错责任具有什么特征
1、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基本要件,即以损害事实与责任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罪关系为前提,若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
2、并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的要件,若以过错为归责的构成要件,那就成了过错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这也是许多国家为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所有;
4、由被告就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它不同于过错责任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原告只要举出损害事实及损害事实和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再由被告就存在的法定免责事由进行举证,被告不能仅仅证明他已尽到了注意义务或没有一般的过失就可以被免除责任;
5、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必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也就是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才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由法律规定,但各特殊侵仅行为的法定免责事由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正确区分与过错责任原则的界限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基于自身的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
2024年怎么投诉银行,找哪个部门投诉?
一、怎么投诉银行在正常情况下,若要投诉银行的产品或服务,应先行与该银行联络,这样做可使银行有机会及早解决投诉事项。各家商业银行都有接受客户投诉的渠道和处理流程,以便对客户投诉展开全面及时的调查,并使投诉获得完满解决。银行也应向客户说明投诉的程序。若对...
-
民法典中6岁以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一、民法典中6岁以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6岁以上不满8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过十八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
-
女子被闺蜜推下水库,闺蜜家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女子被闺蜜推下水库,闺蜜家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吗经警方的通报,事发时推人女子患有抑郁症,但抑郁症并不是属于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推人者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推人下水者的家属没有义务承担赔偿的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
-
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严重吗?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