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单位是哪里?
未婚生子的情况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并不少见,由于未婚生子不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所以当孩子的父母给孩子进行户籍登记时,需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有着特定的征收单位,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怎么缴纳,本文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社会抚养费征收单位是哪里。
社会抚养费征收单位是哪里?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末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交纳方式有哪些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变更情况编辑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收到社会抚养费缴纳通知的当事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话相关部门是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也应该由各地制定,主要应该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
监护人的职责保险是怎样的
监护人的职责保险是怎样的在本保险期限内,因被监护人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费用,保险公司规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为上述事故所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一、...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环境是什么意思?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国家也是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最近也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增了一项条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环境是什么意思?按照规定,就是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明确禁止了对未成年人的暴力和虐待等行为。...
-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有哪些
在子女尚未成年之前,父母除了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外,同时还负有监护的义务。也就是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那么就会对子女有一定的监护责任。那究竟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有哪些父母...
-
夫妻双方争取小孩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要是出现双方都想要小孩抚养权的情况,那么多数都是无法协商一致的,在当事人之间就会因为小孩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这种情况下,就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对案件作出判决。而在打官司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那么夫妻双方争取小孩抚养权要什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