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不在管辖区可以吗
一、公证遗嘱不在管辖区可以吗
不能。《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综上所述,遗嘱公证则由遗嘱人的住所地或者是发生遗嘱行为的地方作为公证处的管辖。只要遗嘱的内容真实,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那么就会一直拥有法律效力。而对于订立的遗嘱来说,必须是要由落款时间的,当然最好可以通过公证来加强效力。
-
成都房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解析:继承人纠纷请律师费用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2、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
-
口头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债权人不认怎么办?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主动放弃遗产的,但是有些债权人认为继承人主动放弃了继承的权力,就会直接的影响到他们继续追偿的债权,他们就不认为对方是放弃了权力。债权人他们不认可继承人放弃权力的行为,继承人需要怎么应对?首先需要先确定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方式...
-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律师解析: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原来的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权提起诉讼时效为二年,民法典将诉讼时效改为三年,对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更有利。“继承权纠纷”主要是对继承人资格存在异议的纠纷,而通常的继承案件中,继承人关心的更多是遗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这属于“共有...
-
如果遗产无人继承的遗产怎么处理呢
律师解析: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无论归国家所有或为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首先从遗产中清偿。对债务的清偿也同样适用限定继承的原则,即清偿债务以死者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