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要审查哪些内容2021
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收养人是否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有配偶的,对夫妻双方的情况都要进行审查。
2、审查申请人真实的收养目的。收养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
3、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审查被收养人的情况,看其是否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已满八周岁的被收养人,登记机关还要了解他(她)对收养的意见。审查被收养人的来源,对收养弃婴的一定要认真审查,要进行必要的调查,不要急于办理收养登记,防止假弃婴。
5、审查社会福利机构的送养人资格。
审查工作必须耐心、细致,依法办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二、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收养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2、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时,收养登记机关可以进行有关的调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询问,调查应当制作调查记录,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3、发证
经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关系的建立,除了要求当事人都符合《民法典》中的条件要求,同时还要办理收养手续或者进行公证,否则的话此时可能只会认定为事实收养关系,可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就无法受到法律的保障。而一般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往往是在当地的福利院或者民政局办理。
-
所有收养人必须是无子女吗
法律并没有限制收养人必须没有子女,如果只有一名子女,也是可以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人同时应该具备的条件有: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生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
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
有时候为了保证家庭的收入,父母在生下孩子之后会将孩子交给亲属或者是年龄稍大的人去抚养,导致孩子从小于父母的感情就不深厚。而在父母年龄大了之后,工作能力以及生活能力都下降需要照顾的时候,有些孩子会拒绝赡养父母。我国的法律有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
-
非婚生子父母需要给抚养费吗
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其生父母也同样有抚养义务,作为孩子的生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
亲生父女不能断绝关系吗?
律师解析:亲生父女不能断绝关系。1、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无论通过什么方式都不可以在法律上断绝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