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认定污染环境罪,需要正确区分污染环境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
认定污染环境罪,重在认定“严重污染环境”。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污染环境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等等情形。这是我所知道的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的有关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而且《刑法》虽然没有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但《环境保护法》第43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环保行政处罚时间规定多久执行结束
一、环保行政处罚时间规定多久执行结束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未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招致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
-
生态破坏侵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生态环境与我们的工作生活、生命健康等息息相关,当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时候,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规定不是刻板的,其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那么生态破坏侵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如地震、台风等,也...
-
环保搬迁赔偿低怎么处理?
一、环保搬迁赔偿低怎么处理?环保搬迁赔偿低可以跟当地的负责拆迁部门的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对方不予理睬,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来进行诉讼,具体的赔偿的方式如下所述。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
-
环境侵权责任规定包括什么?
环境侵权的侵权责任包括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污染环境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环保部门及社会公益组织可以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间内修复生态环境。若构成刑事犯罪,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