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不动产权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不动产权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内容也不能够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 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 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3、就登记行为本身的性质看,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 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
4、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二、不动产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 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 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综上所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很多人可能对于不动产权的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但在签订不动产权买卖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约定具体的房屋交付的条件,还有就是交付的价款等问题,以及一些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
签订合同如果违约怎么赔偿处理?
一、签订合同如果违约怎么赔偿处理?如果合同违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其他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
-
附期限的合同哪些时候生效呢
一、附期限的合同哪些时候生效呢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民法典》第...
-
民法典合同传真的效力要怎么认定
一、民法典合同传真的效力要怎么认定合同传真只要满足合同的生效条件,那合同就生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
-
民法典中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吗,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
一、民法典中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吗民法典规定,合同违约后,如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符合履行条件的,不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