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司设立之后,并非是永久存续的,在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由,或者一些法律规定的事由之中,公司的设立人是会宣布解散公司的,但由于公司在存续期间,建立了多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故而解散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进行。
一、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从新旧公司法的对照来看,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发生了如下几个主要变化:
第一,公司解散的原因进行了归并。原来的条文是分散规定的,现在合并在一个条文内。1-3项是任意解散,4-5项是强制解散。这样规定能使人一目了然,对公司解散有一个整体概念。
第二,新规定将原来192条规定的责令关闭一项内容扩大到三项内容,即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原公司法没有明确是否就是责令关闭。实践中出现扯皮现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是否要进入清算程序?是谁启动和负责清算程序? 均不清楚,导致一部分公司不进行清算,债权债务不了了之。有权依法责令关闭的可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其它政府部门,但有权吊销营业执照的只能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公司解散的效果
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1、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我国未作规定。日本准予自愿解散的公司,在清算结束前经股东大会决议而恢复。德国亦然。
可以了解到公司的解散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同意,在解散之后,公司的法人人格身份并不立刻消失,而是需要先对公司的财产以及债务进行清算,在提交清算报告后,才能依照法定的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
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能起诉吗
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能起诉,起诉主体是股东。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
-
企业社会保险怎么注销
律师解析:企业社会保险注销的程序是当出现法定注销事由时,单位经办人或负责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社会保险注销申请;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办理社会保险注销手续,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并销...
-
公司可以强制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可以强制解散的条件是:(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2)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该问题;(3)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申请。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公司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
有权解散业委会的是谁
律师解析:业主大会或是业主们才有权解散小区业委会,除此之外其他人则无权解散。就算是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其也只有撤销决定的权利,而无解散的权利。因为业委会是由于小区的业主们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将其解散,则必须由业主大会或是小区业主们来进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