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征收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房屋租赁2.78W
律师解析:一、房地产征收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二、房产税的特点有哪些
房产税的特点有: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二、房产税的特点有哪些
房产税的特点有: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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