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拆迁建筑补偿
法律3.19W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标准
关于临时建筑拆除是否给予补偿的问题,有关法规有明确规定。《拆迁条例》第17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时应当补偿。”《补偿条例》第24条也规定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某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面积的建设、安装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因此,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多少,关键要看房子的批准期限。当然,临时建筑的批准期限到期时,是可以申请延期的。 《某城市建设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具体规定:“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应限制在2年以内,因特殊情况延长使用期的,应在期满前2个月向原批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但是,延期使用同样有一定期限,一般经申请可批准延期使用1年,到期后可再申请延期。如果最后一次延期申请未被批准,那么到期后就应该拆除。如果此时恰遇拆迁,当然不会给予补偿。 因此,拆迁部门限期拆除且不给补偿,也许正是这种情况。如果房子确实未到使用期限,那么就应当获得适当补偿,具体办法是按照建筑面积的建设、安装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而建设、安装造价的确定需由有关单位进行评估。 《补偿条例》对临时建筑的具体补偿标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补偿条例》实施后的征收实践中,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如果依法应予补偿而房屋征收部门不予补偿,或者对补偿款有异议,那么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天通知存款,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
关于农民土地的纠纷
关于土地确权的农民纠纷关于土地确权的农民纠纷办法: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我想问一下酒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我想问一下酒驾摩托车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挪用公款罪的起刑点
挪用公款罪起刑点为多少年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