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无证经营新食安法
新刑法无证经营食品罪
1、无照经营的国家规定
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是国家规定,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办法》作了无照经营“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是没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任何“无照经营”达到一定的犯罪量化要件程度就可以定罪量刑。
2、结论:并非所有的无照经营行为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
所以,无照经营行为的“无照“本身并未涉嫌非法经营罪,至于无照背后的“经营行为”是否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这要具体分析无照经营中所涉行业及商品服务类别,如果该行为是《刑法》和刑事立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同时数额或者情节上达到该解释确定的标准的,才涉嫌非法经营罪;否则就是普通的无照经营行为,对此刑事辩护律师要积极作无罪辩护。
3、现行13种非法经营行为方式
现行《刑法》、刑事立法解释、刑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以下13种非法经营行为方式在达到一定的犯罪量化要件程度就涉嫌犯罪:经营专营、专卖品(如烟草、食盐),买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如使用POS机为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在灾害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非法经营出版物,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传销或者变相传销,非法生产、销售禁止在饮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擅自设立或者从事互联网营业、经营,擅自发行、销售彩票,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小视,新刑法无证经营食品罪的调整就是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控,确保食品行业更加安全,让食品的经营受到法律的约束,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只要是无证经营的都属于违法经营,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在营业之前一定要确保证件齐全。
-
七天通知存款,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
关于农民土地的纠纷
关于土地确权的农民纠纷关于土地确权的农民纠纷办法: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我想问一下酒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我想问一下酒驾摩托车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挪用公款罪的起刑点
挪用公款罪起刑点为多少年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