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是多少
一、湖南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是多少
1、核定我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收費標準為:省級醫療事故鑑定每例3200元,市(州)級醫療事故鑑定每例2200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的執收單位為省、市(州)兩級醫學會。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後,對第一次鑑定結果不服申請再次鑑定的,鑑定費按上述標準執行,但經省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參加鑑定的人員及其專業類別和鑑定程序不符合規定,或組織鑑定的醫學會因自身其它原因,需要重新鑑定的,重新鑑定時不再收取鑑定費。
2、兩級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後,必須按規定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否則,按規定承擔鑑定費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退回所繳的全部鑑定費,物價、財政部門應按亂收費查處。
3、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承擔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一方支付。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申請後,申請人提出停止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但醫學會尚未召開專家鑑定會的,按70%退還鑑定費;己召開專家鑑定會的,鑑定費不予退還。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平均分擔鑑定費。
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各執收單位接此通知後,應及時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手續,實行亮證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非税收入票據,其收入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支出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核撥。各執收單位要按規定對收費項目和標準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物價、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湖南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綜上所述,關於湖南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是多少,我們要注意,在進行鑑定的時候,不同的鑑定的類別的鑑定費用也是有一定的差別的,在鑑定結果出來之後,我們可以根據鑑定結果,來進行相關的判斷事故的賠償的標準的問題,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連雲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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