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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鬧將會受到什麼處罰呢?

一、醫鬧,將會擾亂公共秩序,將會受到什麼處罰呢?

醫鬧將會受到什麼處罰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醫鬧最高可以判處多少年,要依據構成犯罪的罪名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最高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醫療糾紛的產生原因

醫療糾紛通常是由醫療過錯和過失引起的。醫療過失是醫務人員在診斷護理過程中所存在的失誤。醫療過錯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等醫療活動中的過錯。這些過錯往往導致病人的不滿意或造成對病人的傷害,從而引起醫療糾紛。

除了由於醫療過錯和過失引起的醫療糾紛外,有時,醫方在醫療活動中並沒有任何疏忽和失誤,僅僅是由於患者單方面的不滿意,也會引起糾紛。這類糾紛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醫學知識,對正確的醫療處理、疾病的自然轉歸和難以避免的併發症以及醫療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於患者的毫無道理的責難而引起的。亦有人稱之為醫療侵權糾紛,即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與接受者之間對醫療行為及其後果是否侵權及侵權責任的爭議。

三、醫鬧入刑的實踐意義

聚眾醫鬧事件嚴重擾亂正常醫療秩序,嚴重侵害醫護人員和廣大患者的利益,加劇醫患關係進一步緊張,社會危害嚴重。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將醫鬧正式寫入了刑法,主要是宣傳意義和象徵意義,法律條文本身並沒有增加新的內容。此前雖然“醫鬧”沒有正式寫入刑法,不過司法實踐中,已採用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相關條款,對擾亂醫療秩序的人員追究了刑責。

將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醫鬧行為入罪,有助於嚴厲打擊醫鬧,消解其負面示範效應,防止以鬧取利等不良風氣的滋長,促進和諧醫患關係的構建。這對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為患者創造良好的就醫環境、為醫務人員營造安全的執業環境將產生積極作用,推動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步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

標籤:醫鬧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