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醫療事故糾紛律師的辦案流程是什麼?
濰坊醫療事故糾紛律師的辦案流程:
一、接受諮詢
瞭解醫療糾紛發生的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及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結果。目前所處的狀態。並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斷。不是所有的醫患糾紛都是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在決定是否受理時應當考慮以下情形:
1、醫方的主體資格
醫療機構的執業許可證、科目核定情況;醫護人員的執業資格證、執業許可證;僱傭或合作交流的外國醫生是否申領臨時行醫證;是否存在執業類別、執業地點錯誤;
2、醫療行為是否不當
醫療行為是否違反診斷治療護理規範,是否違反法定義務;
3、損害後果;
4、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的因果關係;
5、訴訟時效。
二、簽訂《聘請律師委託合同》
1、律師費收取方式
由於存在許多主、客觀的影響因素致使辦案難度較大,工作量大,辦案週期長,因此不適合按標的收費。律師儘量按小時收費或協商收費。患方律師協商收費要注意儘量避免風險代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委託代理內容一般分為協商、一審、二審及執行。
2、簽訂《代為聘請專家輔助人合同》
當事人要求代為聘請專家輔助人的,律師事務所可接受委託簽訂相關合同。
3、風險告知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開庭次數多、審理週期長,醫學問題比較複雜、工作量大、難度大;加之各種人為因素影響因而訴訟風險難以預料。律師在受理案件時應當充分履行風險告知義務。
三、當事人提供案件線索及證據範圍
案件線索包括但不限於糾紛發生時的診療經過、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信息情況;證據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就診資料(包括門、急診、住院病史,各種檢驗報告單,醫藥費清單,注射單,外配處方)、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死亡證明、喪葬費單據、撫養/贍養/扶養證明、傷殘用具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對當事人提出指導意見和患者及其親屬是否存在不配合診斷、治療、護理行為
四、律師辦案途徑
1、雙方協商
對於中小型醫療機構,在過錯明顯的時候,對構成醫療事故無爭議時,爭取通過協商解決。對於大型醫療機構,協商成功的可能性相對不大。
2、行政處理
申請醫療行政部門調解,如對是否構成醫療事故存在爭議,則主動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在鑑定結論作出後,可以協商或由醫療行政部門主持調解民事糾紛。其中包括衞生行政部門調解程序、當事人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程序、醫療行政訴訟程序、醫療刑事訴訟程序。
3、訴訟
在案情許可的情況下,儘量以人身損害的其他各種案由立案。這關係到案件的法律適用和當事人的最大利益。
五、處理醫患糾紛案件有關程序
其中包括實物封存與檢驗程序、病史資料複印和封存程序、屍體解剖程序、醫患雙方協商程序、行為能力鑑定程序、過錯及因果關係鑑定程序、傷殘等級鑑定程序、營養期限鑑定程序、護理期限鑑定程序和醫療依賴鑑定程序等等。
六、進入程序後
進入訴訟程序後,按律師辦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操作。根據本類案件的性質,還應注重以下程序:
1、法院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程序
2、訴訟證據保全和調取申請程序
3、訴訟階段查閲並複製證物程序
4、司法文檢鑑定程序
5、訴訟證據交換與質證程序
醫療事故糾紛的當事人要找律師,必須要找對口的律師,才能夠給自己提供更多合理的幫助。因為醫療事故糾紛本身具有的特殊性,進行該糾紛時所進行的程序也會比較複雜。
-
哪些情形可以認定存在醫療過失
一、哪些情形可以認定存在醫療過失第一種情況是技術過失這種過失是指根據醫務人員的相應職稱或相似情況下的一般水平,由於能力不及或經驗不足而在診療護理工作中發生失誤,導致對病員危害結果的產生。第二種情況是過於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
-
防止醫療事故糾紛發生的措施有哪些?
一防止醫療事故糾紛發生的措施有哪些?1.狠抓醫療管理,提高醫療質量堅持實行醫療質量管理目標責任管理。每年年初醫院與各科室簽訂醫療質量管理責任書,每月進行檢查考核,凡發生一起醫療糾紛,按其責任大小,分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和管理責任人,進行內部經濟追償。2.狠...
-
非法行醫釘子户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
-
醫療事故的糾紛舉證原則是什麼?
一、醫療事故的糾紛舉證原則是什麼?醫療事故的糾紛舉證原則,是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