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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訴訟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醫療事故向人民法院起訴後,人民法院判處一方敗訴的,如果當事人對法院判決結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當事人要自收到判決書15日內提起。

醫療事故 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醫療事故訴訟程序




    1、案由的選擇



    患方可以選擇提起醫療侵權民事賠償之訴或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



    醫方只能提起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



    2、受理條件



    (1)有醫患關係;



    (2)醫療行為違法、違規;



    (3)患者有損害後果;



    (4)醫療違法、違規行為與患者的損害後果之間有之間因果關係;



    (5)患者有經濟損失;



    (6)在訴訟時效內。



    3、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及證據



    就診資料(包括門、急診、住院病史,各種檢驗申請單,醫藥費清單,注射證明,外配處方)、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喪葬費單據、撫養/贍養/扶養證明、傷殘用具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公信證據除外)。



    醫患糾紛不是要到了打官司的地步才可以請律師的,哪怕就是協商處理的醫患糾紛,個人認為患者在這個過程當中都很有必要請律師。醫患官司的難度比較大,涉及的民事賠償數額又非常的多,這樣的話律師的收費標準就相對來説比較高一些,專門代理醫患官司的律師水平能力也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