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糾紛處理程序是怎樣的啊
醫院醫療糾紛處理程序:
1、發生醫療糾紛向醫療機構投訴;
2、複印封存病歷;
3、向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
4、醫療事故鑑定;
5、(不服)申請再次鑑定;
6、衞生行政區部門作出處理決定;
7、(不服)行政複議。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的,應當由涉及的所有醫療機構與患者共同委託其中任何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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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是指什麼
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是發生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採用調解的方式解決,但雙方始終存在爭議,無法達成統一意見,這時就需要第三方的加入,來促使雙方達成一致,簽訂協議書。第三方調解分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訴訟調解。法律依據:根據《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11條規定:病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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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程序是什麼
一、家屬提出醫療事故爭議;二、家屬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三、接到醫療事故鑑定書後,根據鑑定結果,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賠償,也可以申請衞生局調解、或者申請由法院判賠;四、任何糾紛解決後,各醫療單位必須在7日內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市衞生局,包括糾紛發生經過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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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醫療事故中的過失
醫療過失行為是指醫務人員在醫務活動中因違反了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不是主觀故意而是客觀上有過失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行為。《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一條,專家鑑定組應當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基礎上,綜合分析患者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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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糾紛後如何封存病歷
1、向醫院提出封存病歷的要求:帶上身份證,到醫院醫務處(科)提出封存病歷的要求,如果遭到拒絕,可以向醫院所在地的區衞生局醫政處(科)提出要求;2、細數病歷頁數;3、封存及保管。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第十一條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