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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欠錢不還怎麼辦

初中生欠錢不還怎麼辦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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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故意傷害別人怎麼辦

未滿十四周歲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應當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未滿十四周歲的人是無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賠償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
《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