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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遷移户口

怎麼遷移户口
律師解析:遷移户口的流程如下:
第一,需向遷入派出所提出遷入的申請,而且得到遷入同意;
第二,需要向現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的申請,而且要開具户籍證明;
第三,拿户籍證明和有關材料到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的户政科申請遷入;
第四,拿到户政科簽發的《準遷證》;
第五,拿着準遷證辦理遷出,開具遷移證;
第六,拿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