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夫妻投靠落户辦理條件以及手續有哪一些
(一)基本條件。
外地居民與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記結婚,可隨時辦理夫妻投靠落户(含家庭户、單位集體户、區縣人才集體户、社區集體户),不受婚齡、年齡限制。
(二)申辦手續。
1、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按不同情形一併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子女關係材料(限隨遷子女且居民户口簿未體現親子關係);
(2)明確撫養關係的法律文書或協議書(限再婚投靠隨遷未成年子女);
(3)未婚聲明(限隨遷達到法定婚齡的未婚子女);
(4)在濟無住房聲明及承諾(限落單位、區縣人才、社區集體户)。
【法律依據】
《濟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暫行辦法》第八條第(四)項,夫妻投靠:外地居民與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記結婚,可以隨時辦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齡、年齡的限制。在濟一方系外地新遷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滿3年後申請辦理夫妻投靠(符合隨遷准入條件但未同期辦理遷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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