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訴訟

法院受理行政強制執行需要哪些資料

法院受理行政強制執行需要哪些資料

一、法院受理行政強制執行需要哪些資料

如果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強制執行申請書;

(二)行政決定書及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三)當事人的意見及行政機關催告情況;

(四)申請強制執行標的情況;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行政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行政機關的印章,並註明日期。

二、行政強制執行怎麼申請

第一階段,申請。

申請是人民法院非訴行政執行程序的啟動環節,是非訴程序的前提條件,沒有有權申請人的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無權主動啟動非訴執行程序。在申請階段,有這樣幾點條件需要滿足:

一是非訴執行的執行根據。即必須存在一個行政機關對相對人作出的生效的行政決定,並且生效決定的內容包含了相對人應當在法定期限之內履行的義務,且義務的內容具有可執行性。

二是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非訴執行的申請人。有權申請非訴執行的申請人主要是指作出生效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另外,當行政機關在申請期屆滿之前不提出申請時,行政行為所確定的權利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是申請期限的要求。相對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複議或提起訴訟,也不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應當首先催告履行,催告期滿仍不履行的,行政機關有權自被執行人法定起訴期滿之日起三個月之內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四是向有執行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行為的,由申請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執行對象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基層法院受理。當基層法院認為執行確有困難時,可以報請上級法院決定由哪一級的法院負責執行。但總的來説,行政機關的申請都應當向所在地的基層法院提出,由其受理決定是否執行。

五是申請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行為,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強制執行申請書;行政決定書及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當事人的意見及行政機關催告情況;申請強制執行標的情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行政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行政機關的印章,並註明日期。

當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以後,被處罰人需要在期限以內履行處罰的決定。如果對處罰不服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是行政訴訟。如果都沒有申請也不履行處罰的話,那麼行政機關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