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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交警隊行政訴訟的條件是什麼?

起訴交警隊行政訴訟的條件是什麼?

一、起訴交警隊行政訴訟的條件是什麼?

對交警隊的工作人員的處罰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其被告應該是該工作人員所在的交警大隊。一般來説,在行政訴訟起訴書中,只要列明被告(即交警大隊的名稱)、被告的住所地(即交警大隊的地址)、被告的聯繫電話(交警大隊對方辦公的常用電話)、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及職務(法定代表人即大隊長的姓名;職務為大隊長)等即可。

交警可能存在程序不到位,但對於賠償的問題沒有責任,起訴也不可以把交警隊一起起訴。交警是行政行為,起訴也屬於行政訴訟,而交通事故屬於民事訴訟,兩者不是一個體系的。

二、行政訴訟開庭審理嗎?

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應當是三人以上的單數。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認為事實清楚的,可以實行書面審理。

也就是説一審要開庭審理,但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不公開審理。注意不公開審理也要開庭審理。二審法院認為事實清楚的,可以實行書面審理,也就是不開庭審理。

三、行政訴訟是否有時效要求?

行政訴訟則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超過了法定的時效,那麼即使法院受理了、具體行政違法,起訴人也無法勝訴。

1、普通訴訟時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為3個月。

(2)經複議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為15日。

2、特殊訴訟時效

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特殊訴訟時效。

3、最長訴訟時效

(1)是行政相對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的內容,但未被告知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為2年。

(2)是行政相對人不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涉及不動產的為20年,其他的5年。

對交警隊處罰不服時,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對於行政案件來説,不涉及到國家祕密和個人隱私的,需要公開審理,涉及到國家祕密個人隱私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審理行政案件,需要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至少是三個人,並且需要是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