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的聽證範圍和相關規定是什麼?
第四節 聽證
第四十六條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並舉行聽證。
第四十七條 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第四十八條 聽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行政機關應當於舉行聽證的七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必要時予以公告;
2.聽證應當公開舉行;
3.行政機關應當指定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為聽證主持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主持人與該行政許可事項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回避;
4.舉行聽證時,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供審查意見的證據、理由,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以提出證據,並進行申辯和質證;
5.聽證應當製作筆錄,聽證筆錄應當交聽證參加人確認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隨着我國民主程度的進一步提高,法律、法規和規章中規定聽證程序的將越來越多。凡法律、法規和規章中明確規定聽證程序,行政許可屬於其規定的情形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舉行聽證。
-
如何才能撤銷行政處罰
一、如何才能撤銷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撤銷,也可以通過行政訴訟撤銷。複議機關複議認為原行政處罰確有不當的,撤銷或變更行政處罰決定。訴訟後人民法院認為行政處罰確有不當的,也可以撤銷行政處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六條行政機...
-
什麼是行政許可,行政許可的作用是哪些
一、什麼是行政許可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
-
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權範圍有哪些?
一、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權範圍有哪些?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範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
行政許可的設定與行政處罰的設定的區別
行政許可的設定與行政處罰的設定的區別是:行政許可的設定淵源相比較行政處罰的設定淵源,要求更高。而行政處罰的設定之中可以由省級政府、設區的市級政府、部門規章來設定,所以行政許可的設定要求主體更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