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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涉外人員的訴訟法院立案審查的期限是多久

一、對涉外人員的訴訟法院立案審查的期限是多久?

對涉外人員的訴訟法院立案審查的期限是多久

對涉外人員的訴訟,法院立案審查的期限是7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涉外訴訟的律師費是多少?

涉外訴訟的律師費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涉外訴訟的審理原則有哪些?

(一)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原則。

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在適用程序方面,按照國際上公認的屬地主義原則,應當適用法院所在地國家的程序法。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9條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涉外民事訴訟,適用本編規定。本編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其他有關規定。

(二)優先適用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原則。

(三)司法豁免原則。

司法豁免權是外交特權的一種,是指一個國家根據本國法律或者參加、締結的國際條約,對在本國的外國代表和組織賦予的免受司法管轄或者司法審判的權利。司法豁免原則是主權國家平等原則在司法領域的具體體現,它是建立在國與國對等原則基礎之上的,有利於各國外交代表和國際組織在駐在國順利履行職務。

(四)委託中國律師代理訴訟原則。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我國人民法院起訴 、應訴,需要委託律師代理訴訟,必須委託中國律師。”

綜上所述,對涉外人員的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審查的時間跟一般民事糾紛沒有任何區別。事實上,在民事糾紛中,就算原告或被告是外籍人士,但是在案件審理程序上主要還是適用我國法律制度。一般符合法定立案條件的,人民法院是必須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