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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立案前能撤訴嗎?

訴訟離婚立案前能撤訴嗎?

一、訴訟離婚立案前能撤訴嗎

是可以撤訴的。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按撤訴處理,即原告雖然沒有提出撤訴申請,但其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表明其不願意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因而,法院依法決定註銷案件不予審理的行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二、申請撤訴的條件包括哪些方面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經過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

2、申請撤訴必須是申請人自願。任何人不得強迫當事人申請撤訴,審判人員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動員當事人撤訴;

3、撤訴必須合法。在時間上,應在受理案件後宣告判決前。申請撤訴不得有規避法律的行為,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有損於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4、撤訴必須由法院作出裁定。申請撤訴是當事人的權利,但是否准許,由法院審查後以裁定的形式告知當事人。

三、離婚案件原告撤訴後還能起訴嗎

離婚案件原告撤訴後,在六個月內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不能起訴。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所以夫妻雙方如果在離婚時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可以向法院發起起訴,但是在起訴之後,雙方又經過了協商,改變了想法,想要在判決之前撤訴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在判決之前做出撤訴的申請,如果是法院已經判決,那麼這個結果已定,就不能夠再申請撤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