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複議

超速違章如何申請行政複議?

一、超速違章如何申請行政複議?

超速違章如何申請行政複議?

1、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機構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設立該排除機構的交通主管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2、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交通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授權,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設立該管理機構的交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3、提出行政複議的時間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

二、不服交通行政複議怎麼辦

1、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必須提交行政複議申請,交通行政複議機構受理後出具《受理通知書》和《答覆通知書》,被申請複議的行政機關在10日內提供答覆書和相關證據。複議機關進行書面審理,在60日內作出複議決定。向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送達《交通行政複議決定書》。

2、申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提起訴訟。如果沒有行政複議前置的,當事人也可以在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也就是不經過行政複議直接進入訴訟。當事人如果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的,在判決書收到之日次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申請複議受理流程是什麼?

1、自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5日內審查是否予以受理,除不予受理、轉送外,自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即為受理。

2、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但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

3、不予受理的,5日內作出不受理決定,書面告知申請人。

4、受理之日起7日內將複議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綜上所述,複議機關應當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複議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材料或者證據,並提出答辯書。逾期不答辯的,不影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