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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被處罰多久內可以提出行政複議?

一、違章被處罰多久內可以提出行政複議?

違章被處罰多久內可以提出行政複議?

違章行政複議一般是60日。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二、行政複議多長時間可以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後的四十五日內可以行政訴訟,具體理由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申請行政複議需要注意什麼

申請行政複議的步驟如下:

1、確認執法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通俗説,就是執法機關已經向你送達具有決定性的法律文書,如:處罰決定書、強制措施通知書等。如果遇到不依法執法的機關,切記留存執法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錄像、照片均可)。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規定,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是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60日內,在提出複議前應確認在合法期限內。如果超過60日,應説明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內。

3、撰寫行政複議申請書,提交時須一式三份。

4、蒐集複議所需材料,包括:個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均需複印)、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材料。部分人認為行政複議、訴訟舉證責任應該倒置,企業無需提供證據,這是錯誤觀念。有力的證據可以幫你更快更好的解決行政糾紛。

5、到法定複議機關(一般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上一級機關或者政府)提交複議申請和相關材料,當面提交或郵寄均可。複議機關會在5日給予答覆是否受理。受理會有受理通知書,不受理則有不予受理通知書。複議機關認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後才能作出決定的,還會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否則就會被視為放棄複議申請。

違章後並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情形,違章者受到的處罰,一般是被交警責令支付罰款,也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扣除駕照分的手續。如果違章的駕駛員,對這些處罰存在異議,那麼是可以在被罰後的兩個月內,向相關部門,提交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