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處罰

案件移交檢察院後程序

案件移交檢察院後程序:檢察院要對公安機關移交來的證據進行審查,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或者補充偵查的決定。然後再向法院公訴。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第一百七十四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案件移交檢察院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