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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間要多久

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間要多久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間要多久

要分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是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當場處罰。如果是普通程序或者是聽證程序沒有時間限制。常見的處罰程序有以下幾種:

1、簡易程序

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又稱當場處罰程序,指行政處罰主體對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後果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程序。簡易程序的特徵:一是簡易程序的適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違法事實清楚;有法定依據;數額較小的罰款(指對公民處50元以下,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警告。

2、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也稱普通程序,指除法律特別規定應當適用簡易程序的以外,行政處罰實施機關依法對行政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進行行政制裁時通常所應遵循的方式與步驟。一般程序有如下特徵:一是適用範圍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行政處罰一律適用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調查、處理決定、製作處罰決定書、告知和説明理由、當事人陳述和申辯、送達處罰決定書。

3、聽證程序

聽證程序,是指行政機關為了查清行政違法事實,合法合理地實施行政處罰,在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較大數額的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通過公開舉行有各方利害關係人參加的聽證會,廣泛聽取意見的法律程序。只有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在依法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較大數額的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事人申請,才可適用聽證程序。

二、行政處罰的執行原則

行政處罰的執行應當遵守下列原則:

1、當事人自覺履行原則;

2、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原則;

3、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但是,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的除外。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加處罰款、拍賣查封或扣押的財物、劃撥凍結的存款、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等措施。

行政處罰針對的一般是商店或者公司。包括警告、罰款等手段。其目的在於教育,是相關的組織能夠遵守法律,因此行政處罰只是一種手段,通過處罰達到教育的目的,因此被處罰的單位應該及時的交清罰款,避免出現滯納金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