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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行政處罰

尋釁滋事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尋釁滋事被行政處罰後大概會是怎麼樣的呢?

年後,關於尋釁滋事被行政處罰後來講,
  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