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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釋放手續有哪些

在正常生活中,如果自己有違反了有關治安規定就有可能被行政拘留,那麼,行政拘留釋放手續有哪些,這類問題的手續是國家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制定的,對於問題的合理解決有着基礎性的作用,因為手續的辦理就意味着程序上的合法化。

行政拘留釋放手續有哪些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釋放手續有哪些,對於拘留人員的權益維護有着積極的意義。

行政拘留期滿放人的,拘留所應該發給解除拘留證明書,按時解除拘留。

根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被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拘留所執行。對於 拘留期滿的被拘留人,拘留所應該發給解除拘留證明書,按時解除拘留。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條 對下列人員的拘留在拘留所執行:

(一)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拘留的人;

(三)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現場行政強制措施性質拘留的人。

被公安機關依法決定拘留審查的人,以及被依法決定、判處驅逐出境或者被依法決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執行的人,可以在拘留所拘押。

第六十四條 被拘留人拘留期滿,拘留決定機關決定對其停止執行拘留的,或者拘留決定機關決定對其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應當核實其身份,查驗有關法律文書,發給解除拘留證明書,按時解除拘留。

以上就是對於行政拘留釋放手續有哪些問題的回答,手續的規定是合理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所以對於這類問題首先就是對於手續的規定有着更好的瞭解,其次只要做好一定材料準備就可以進行程序上的操作,之後對於權益的維護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