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處罰

罰沒款定額法律上規定是怎樣的

一、罰沒款定額法律上規定是怎樣的

罰沒款定額法律上規定是怎樣的

沒有統一的標準,由各行業的行政機關根據實際來進行認定,如交通違法行為一般在200元到2000元之間。公安機關作出吊銷許可證以及處2000元以上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舉行聽證。

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在執行行政處罰決定過程中,除依法應予銷燬的物品外,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返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返還沒收非法財物的拍賣款項。

二、罰沒款和罰款一樣嗎

這個不一樣,但是屬於罰款的一部分。

1、罰沒收入:是指執法、司法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法違章者實施經濟罰款的款項、沒收的贓款和贓物變價款。

2、財政部《關於對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實行預算管理的規定》各級執收、執罰部門和單位所取得的收費收入、罰沒收入,應在3日內上繳國庫。對零星收入,賬面餘額不足1000元的,經本級財政部門同意,可每15日上繳一次;達到1000元的,應及時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3、罰沒收入適用的預算科目,按財政部的有關規定通過應繳預算款核算。

罰沒款和其他沒收物品的變價款,是應當全部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或者是進行私下分贓,否則是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有對行政機關的罰沒款有不服氣的,也是可以在法定的訴訟時效之內,到有管轄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