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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信號燈規定扣6分還罰款嗎?

一、違反信號燈規定扣6分還罰款嗎?

違反信號燈規定扣6分還罰款嗎?

違反信號燈規定扣6分後還需要進行罰款,相關法律條文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二、交通信號定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屬車輛通行。

(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三)第四十條規定,車道信號燈表示:

1、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2、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四)第四十一條規定,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五)第四十二條規定,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後通過。

(六)第四十三條規定,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駕駛機動車時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違反信號燈規則不只是扣分還要面臨罰款,所以駕駛員一定要保障自身的安全及他人的安全,共同維護有序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