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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緩刑適用限制

挪用資金罪緩刑適用限制

對於挪用資金罪來講,其如果符合一定的條件的話,那麼還是有可能適用緩刑的。但是這個緩刑也是有限制的,那麼挪用資金罪緩刑適用限制是什麼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挪用資金罪緩刑適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挪用資金數額40萬元以上或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15萬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贓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節嚴重的;

(四)在本市影響較大,社會反應強烈的。

二、挪用資金罪量刑標準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 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挪用資金30萬元或挪用資金3萬元未退還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85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10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資金1.5萬元進行非法活動且未退還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50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以上就是小編帶來的挪用資金罪緩刑使用限制的內容,如果犯罪分子有上述四種情況之一的話,那麼就不能適用緩刑。同時,小編還帶來了挪用資金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什麼法律糾紛的話,可以先來點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分析解決。

標籤:挪用資金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