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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判多少年

一、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判多少年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職務侵佔罪量刑細則規定

2017年最新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1.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佔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三、職務侵佔罪最新數額規定

按照《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來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所以現在關於職務侵佔罪的數額標準就是

1、數額較大:6萬元以上

2、數額巨大:100萬元以上

無論是對怎樣的刑事犯罪進行處罰,都需要根據實際的犯罪情節選擇適當的量刑幅度,這是《刑法》當中罪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對於職務侵佔罪而言,一般的處罰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間進行量刑,而最高則可以判處行為人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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