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職務犯罪嗎
是。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
集體企業玩忽職守罪的規定是什麼?
一、集體企業玩忽職守罪的規定是什麼?集體企業玩忽職守罪的規定是將會按照我國刑法當中397條所作出的規定來進行玩忽職守罪的量刑,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
濫用職權共犯是不是過失犯罪
律師解析:濫用職權共犯不是過失犯罪,若多方犯罪人為過失犯罪則不構成共同犯罪。根據《刑法》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
-
職務侵佔可以在刑偵立案嗎
不可以。該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一般在公安機關的經偵部門立案偵查。《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新的私分國有資產罪判多少年
一、新的私分國有資產罪判多少年《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第一款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