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是什麼罪
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
職務犯罪司法解釋2022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對職務犯罪案件第一審判決法律監督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為加強對職務犯罪案件第一審判決的法律監督,依法準確、公正地懲治職務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有...
-
職務侵佔罪不足立案標準怎麼辦
職務侵佔罪不足立案標準: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受害...
-
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誰?
一、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誰?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這裏所説的國家工作人員與貪污罪中國家工作人員的內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樣具有特定性和公務(職務)性。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國有公司、...
-
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要件有哪些(一)客體要件玩忽職守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如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背職務上的注意義務,濫用職權,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職責,必然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秩序,不僅會損害、破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