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的刑法量刑標準
一、挪用資金罪的刑法量刑標準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第一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挪用資金罪的具體表現形式
(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
對於此種情況,必須有兩種限制,即挪用本單位資金既不是進行非法活動,也不是進行營利活動,而是進行其他活動,所以這兩種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即所謂“超期未還型”。
(2)挪用本單位資金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
營利活動,是以營利為目的所實施的合法的一切經營活動。例如,以挪用的資金作為資本,從事經商、生產、入股分紅、存入銀行或者借給他人而個人得利等。但是應當注意,這裏所指的營利活動不包括非法活動。對於挪用資金進行營利活動的行為,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限制較為寬鬆,只要挪用的數額較大,就構成犯罪。對於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行為人營利的目的是否達到,均不要求。即所謂“營利活動型”。
(3)挪用本單位資金進行非法活動的。
所謂“非法活動”,是包括一切違法犯罪活動,常見的有非法經營、賭博、走私、嫖娼、行賄等。此種形式的挪用原則上對期限、數額均無限制。
挪用資金罪的行為對象通常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資金,也包括客户的資金,一般是以貨幣形式表現出來的屬於公司或者企業財產的賬內資金。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挪用尚未註冊成立公司資金的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規定,如果被告人挪用了尚未註冊完成的公司資金,也以本罪論處。
-
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要件有哪些(一)客體要件玩忽職守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如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背職務上的注意義務,濫用職權,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職責,必然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秩序,不僅會損害、破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的嚴肅性...
-
挪用公款多少可以立案解決
律師解析:涉嫌挪用公款下列情形之一的,挪用公款罪應予立案追責: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2、挪用公款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法律依據:《中...
-
公司法人濫用職權需要承擔什麼後果?
公司法人,是承擔了一個公司最為重要的責任,必須為公司着想的一個職位,那麼對於公司法人,需要承擔多大的責任,或者説公司法人濫用職權需要承擔什麼後果,這就需要從其法律層面進行考慮,因為涉及到對於公司的影響,所以可以大體的推測出其影響可能非常大,相對應的處罰就會更...
-
國企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推薦: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刑事諒解書">刑事諒解書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案件管轄">刑事案件管轄刑事訴訟">刑事訴訟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或企業裏的工作人員因職務的便利而收取他人的賄賂或利用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