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有哪些?
一、關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有哪些?
關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有: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4、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二、有證據證明的輕微案件有哪些
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1、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
5、遺棄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的);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一節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識產權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七節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本項規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三、誰能夠提起自訴,提起自訴的程序包括什麼?
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訴一般用書面的形式,即應當製作並向法院呈遞刑事自訴狀。但是,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蓋章。
自訴狀或者告訴筆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自訴人、被告人、代為告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
(三)具體的訴訟請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及具體時間;
(五)證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證據的名稱、來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訴人在告訴時需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供自訴狀副本。
法律中有幾類案件是當事人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如果當事人選擇不進行告訴的法院將不會對案件進行起訴處理。這類案件的處理過程中同樣需要向法院提供相應的資料以及證據。我國的相關法律中對於該問題還是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的,如果不告訴法院也會進行調解處理的。
-
法律規定重婚罪是必要的共同犯罪嗎
律師解析:重婚罪不是共同犯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的行為。如果兩個人都符合這個情況,那就可能分別判處重婚罪,此時,一般沒有“共同犯罪”一説。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
-
自訴案件能調解嗎2022
一、自訴案件能調解嗎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訴。通過法院調解,自訴人同被告人和解或者自訴人與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自訴人撤回起訴的,法院就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自訴案件有其自身特點,一般是...
-
法律對親告罪的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一、法律對親告罪的範圍是如何規定的?法律將親告罪的範圍嚴格的限定在侮辱、誹謗、虐待、侵佔以及干涉婚姻自由內,這些犯罪行為若是受害者不起訴,侵權者不會受到處罰。對於其他情形的犯罪情形,一律都不屬於親告罪,也就意味着此時即使當事人自己不主張維權,檢察院也...
-
人民法院自訴案件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自訴案件有哪些自訴案件範圍有以下幾類:(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具體情況為:1、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