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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的證據提出意見或舉證通知書

對新的證據提出意見或舉證通知書

對新的證據提出意見或舉證通知書

×××人民法院

通知書

(對新的證據提出意見或者舉證)

(××××)×××字第××號

×××:

你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案由)糾紛一案,×××(主張新的證據的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向本院提交了新的證據:……(新的證據的名稱)。你方應當在××××年××月××日前針對該項新的證據提出意見或者舉證。逾期提交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年××月××日


(院印)

説明:

①本通知書適用於《證據規定》第四十五條的情形。

②本通知書送達提出新的證據的當事人的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