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定罪不捕的條件是什麼?

定罪不捕的條件是什麼?

有時候,我們會在司法節目中看到,公安機關並沒有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而是採取監視居住的方式。像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都屬於定罪不鋪的情況,公安機關執行的時候必須要嚴格按照條件和程序處理。那麼定罪不捕的條件是什麼?小編結合有關法律資料給大家做個介紹。

一、什麼是定罪不捕?

定罪不捕,是涉嫌犯罪但沒有逮捕必要或者有法定不應當逮捕的情形。不捕決定作出後,犯罪嫌疑人就會被釋放,公安機關會採取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如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定罪不捕不等於不起訴,逮捕和起訴是刑事訴訟的兩個環節,由檢察院不同的部門實施,前者是批捕處辦理,後者是起訴處辦理。是否逮捕只是決定是否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問題,是程序問題;而是否不起訴是偵查工作結束後,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是否移送起訴交付審判問題,是實體問題。

二、定罪不捕的條件是什麼?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4)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5)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大家應該對定罪不捕的條件是什麼有了初步認識。雖然説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具體應用情形不同,但是兩者必須要符合犯罪嫌疑人對社會危害較小、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嫌疑人處於哺乳期等條件。對於判處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也可以採取定罪不捕。

標籤:不捕 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