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檢察院起訴書能改嗎

可以改。具體情況是:
一、在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前,檢察院發現被告人的真實身份或者犯罪事實與起訴書中敍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實不符的,或者事實、證據沒有變化,但罪名、適用法律與起訴書不一致的,可以更改起訴書,變更起訴;
二、發現遺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併起訴和審理的,可以追加、補充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檢察院起訴書能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