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刑事拘留是否屬於刑事處罰

拘留分為三種: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都不屬於刑事處罰。

刑事拘留是否屬於刑事處罰

1、刑事拘留不是刑事處罰,而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性強制措施,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自殺、逃避罪責的措施。有證據證明犯罪的,需要報檢察院批准逮捕。經過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刑後,拘留的期間,可以折抵刑期。

2、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處罰。處罰對象是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但尚不構成犯罪的人。

3、司法拘留也是一種強制措施,不屬於處罰。拘留的對象是嚴重妨礙人民法院的審判程序或者執行程序又不聽勸阻的人。拘留決定由人民法院做出。目的是保證人民法院的審理和執行工作正常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