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賠償

故意傷害罪判刑後還用賠償嗎

一、故意傷害罪判刑後還用賠償嗎

故意傷害罪判刑後還用賠償嗎

故意傷害罪作為一種暴力型犯罪,被告人除了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外,也要對傷者進行民事賠償。

追究刑事責任並不能免除民事賠償,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相關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刑法》關於故意傷害罪判刑後還用賠償嗎第三十六條 【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情形

我國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故意輕傷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輕傷結果的, 不宜以犯罪論處。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着手實行重傷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

符和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人,在傷害故意支配下實施了傷害行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即可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的既遂。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包含兩種情況:

1、行為人明顯只具有輕傷的故意,但過失造成重傷;

2、行為人明顯具有重傷的故意,客觀上也造成了重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結果加重犯。故意傷害沒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的未遂犯。

對故意傷害行為判刑,這是承擔刑事方面的責任。而因為故意傷害行為,給被害人造成了人身損害的,需要對其作出相應的民事賠償,這是民事方面的責任。二者互不影響。但如果在判刑之前,能夠積極的對傷者及其家屬作出賠償,爭取對方的諒解,那麼法官在量刑處罰的時候可能會適當參考,然後對行為人從寬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