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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輕傷賠償有什麼項目

一、故意傷害致輕傷賠償有什麼項目

故意傷害致輕傷賠償有什麼項目

賠償項目根據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若賠償能否被判緩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人身體處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處三年上十年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處十年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依照規定暫緩量刑適用必須同時具備下三條件:

1、所犯罪行屬非惡性犯罪判處三年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具有下列情形之:

①過失犯罪;

②犯罪有自首、立功表現;

③從犯、協從犯犯罪情節輕微;

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礙;

⑤賠償被害者損失或者被害人請求免予處分;

⑥屬初犯、偶犯因判刑失業家屬無人撫養陷於失學受餒狀態;

3、未受過刑罰處罰未因同種行受過勞動教養或者三次上治安處罰司法鑑定輕傷行人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方有明顯過錯則從輕或減輕處罰

如果滿足上條件有能被判處緩刑。

三、故意傷害是行為犯還是結果犯

故意傷害罪不是行為犯,屬於結果犯。

行為犯,是指只要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某種危害行為就構成既遂的犯罪。結果犯,指由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共同構成犯罪的客觀方面的犯罪。結果犯的既遂,不僅要求有犯罪行為,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犯罪結果,缺少危害結果,犯罪的客觀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説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就不齊備。結果犯的結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計量的具體危害結果,是與犯罪的性質相一致的結果。這類常見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等。故意殺人罪的犯罪結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發生了死亡結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發生死亡結果,就是犯罪未遂。

要知道故意傷害導致對方輕微傷的話,此時不能認定構成《刑法》中規定的故意傷害罪。雖然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是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還是需要承擔。至於在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情況下,賠償金額上面還需要根據實際造成的傷害情況計算,但總的來説應該是比造成輕微傷的賠償要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