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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管轄的相關規定

當今社會,員工辛辛苦苦的為公司的未來而努力工作,可是,也會遇到那種不良老闆不支付員工的薪酬。這個時候,員工就會考慮拿起法律武器,為追回自己應得的薪酬去努力爭取。今天,小編就帶大家認識一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管轄的相關規定。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管轄的相關規定

一、拒不支付勞動罪的概念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指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布了《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所涉及的術語界定、定罪量刑標準、單位犯罪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

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管轄的有關規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行為實施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和實際財產取得地。

2、對於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預備地、銷贓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案件,以及流竄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員交叉作案、侵財案件中派生出的窩贓、銷贓等涉及不同地區管轄的案件,經上級公安機關指定,商請檢察院同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預備地、銷贓地的公安機關或者原辦案部門管轄。

3、刑事案件原則上按管轄立案,嫌疑人跨地區實施多起犯罪,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應分別立案,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對犯罪方法、行為或者結果又觸犯其他罪名的案件,或者一個犯罪行為同時觸犯數個罪名的案件,只要受案單位對其中一種罪名具有管轄權,即可受理立案。

4、同一案件不得由兩個以上的公安機關分別管轄或者共同管轄;雙方當事人相互指控對方犯罪的案件,不得由兩個以上的公安機關分別管轄或者共同管轄。

5、同一案件的當事人向幾個公安機關報案的,各接受報案的公安機關均應受理,經查確係當事人就同一事實向其他公安機關報案的,應當根據案情和管轄原則移交,或者請求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確定管轄後的受案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報案人。

6、各部門對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轄依照《瀋陽市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管轄分工規定》執行。但是依照管轄規定由刑偵部門管轄的案件,由發案部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履行立案程序。市局其他業務部門按照管轄分工履行立案程序。市和區、縣(市)兩級公安機關案件的級別管轄,依照市局各主管業務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7、瀋陽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外國人犯罪案件,由市公安局管轄,市局相關業務部門直接或牽頭辦理。

8、受案單位認為案件不屬自己管轄或對管轄有爭議的,應當在接受後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有關部門協調或指定管轄的,下級公安機關必須無條件接受和辦理。

其實,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經屬於刑事犯罪了,因此刑事犯罪管轄的相關規定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管轄的相關規定是相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已經觸犯了刑法,法律在此類案件上,首先考慮的都是員工,因為那是員工所贏得的報酬。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對於我國來説,是相當重視的,也在努力規避這些事情,保障人民羣眾的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孝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