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挪用公款怎麼寫起訴狀?
挪用公款是非常常見的一類刑事犯罪,並且該類犯罪是由檢察院立案偵查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樣,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在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候,也是需要寫起訴狀的,只不過有的人不知道挪用公款怎麼寫起訴狀,就感到非常的頭疼,下面為大家介紹一篇挪用公款的起訴狀。
xx市xx區人民檢察院
起 訴 書
被告人孟某某,男,196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7211964********,漢族,大學文化, 2012年5月至2016年7月任江蘇省贛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科員、連雲港市贛榆區青口鎮**技術推廣服務站(以下簡稱青口鎮**站)站長,住連雲港市贛榆區青口鎮**小區**樓**單元**室。被告人孟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貪污罪,於2017年3月24日經本院決定對被告人孟某某刑事拘留,同日由連雲港市贛榆區公安局執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7日經連雲港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同日由該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孟某某涉嫌挪用公款、貪污罪一案,由本院偵查終結,2017年5月5日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本院於2017年5月5日已告知被告人孟某某有權委託辯護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孟某某,聽取了辯護人李某某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案情複雜,本院於2017年6月6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半個月。
經依法審查查明:
(一)挪用公款
2015年2月至4月間,被告人孟某某利用擔任連雲港市贛榆區青口鎮**站站長和主管贛榆縣**經濟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職務便利,先後2次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120萬元,進行營利活動,後將公款全部歸還。分述如下:
1.2015年2月6日,被告人孟某某挪用公款50萬元,將該款用於為他人墊付造船費用,2015年3月12日,被告人孟某某歸還50萬元。
2.2015年4月17日,被告人孟某某挪用公款70萬元,將該款用於為他人墊付造船費用,2015年4月20日、6月1日、6月2日,被告人孟某某分別歸還60萬元、3萬元、7萬元。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户籍證明、幹部任免審批表、銀行交易記錄等書證;
2.證人黃某某、尚某某、楊某某、王某某、安某某、安某某、安某某、孟某某、王某某證言;
3.被告人孟某某供述和辯解。
(二)貪污
2012年5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孟某某利用擔任連雲港市贛榆區青口鎮**站站長和主管贛榆縣**經濟開發公司的職務便利,採取收入不入賬、虛報費用等方式,先後多次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8.57萬元,並將其中6.39萬元佔為已有。分述如下:
1.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孟某某先後6次以漁技站停薪留職職工鄭某某的名義領取季度獎金、補貼等,侵吞公款共計1.07萬元佔為己有。
2.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孟某某先後2次以漁技站停薪留職職工韓某某名義領取補助、考核獎,侵吞公款共計0.6萬元佔為己有。
3.2013年3月,被告人孟某某虛報規劃設計等費用,騙取公款2.4萬元佔為己有。
4.2013年11月,被告人孟某某採取報銷海洋環境檢測費用的方式,套取公款2.1萬元,並將其中1萬元佔為已有。
5.2014年5月,被告人孟某某以發放績效工資的名義,侵吞公款1萬元佔為己有。
6.2014年5月,被告人孟某某採取收入不入賬的方式,以發放加班費的名義,侵吞公款0.8萬元,並將其中0.2萬元佔為已有。
7.2015年9月,被告人孟某某採取收入不入賬的方式,侵吞公款0.6萬元,並將其中0.12萬元佔為已有。
被告人孟某某在被連雲港市贛榆區監察局“兩指”期間,如實供述其未被掌握的貪污犯罪事實,並退回犯罪所得人民幣6.39萬元。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户籍證明、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報銷名冊表、青口鎮**站記賬憑證等書證;
2.證人胥某某、鄭某某、韓某某、祁某某、安某某、孫某某、王某某、祁某某證言;
3.被告人孟某某供述和辯解;
本院認為,被告人孟某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孟某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公款,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孟某某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應當數罪併罰。被告人孟某某在被“兩指”期間,如實供述還未掌握的貪污罪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檢察員:xx
2017年6月20日
上文為大家介紹了一篇挪用公款的起訴狀範本,相信大家已經知道挪用公款怎麼寫起訴狀了,寫起訴狀只是起訴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步,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在向法院起訴的時候,還要附帶相應的證據,否則如果不能證明犯罪嫌疑人涉嫌該罪,法院是不會對其進行定罪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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