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什麼是傳播淫穢物品罪的構成要件?

一、什麼是傳播淫穢物品罪的構成要件?

什麼是傳播淫穢物品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淫穢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會上載播淫穢物品對於人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會造成危害,也極易誘發違法犯罪活動。

本罪的對象包括各種淫穢物品,如各種淫穢的書刊、報紙、畫片、影片、錄像帶、錄音帶、淫穢玩具、娛樂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穢文字、圖案的生活用品等等。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罪的傳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運輸、攜帶、展覽、發表等。

1、播放行為,一般是指對音像型淫穢物品的傳播。由於本條第二款將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的行為獨立成罪,因而這裏所指的“播放”限於非組織性的播放行為。

2、出借行為,即指出租人轉移淫穢物品的佔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時期內使用該淫穢物品的行為。必須是不以牟利為目的,行為人也不具有獲取對價的目的。

3、運輸行為,即指用交通工具將淫穢物品從一個地方運輸到另一個地方。

4、攜帶行為,即指行為人隨身帶有一定數量的淫穢物品。如果行為人攜帶淫穢物品是為自用的,則不能認為是犯罪。

5、展覽行為,即陳-列以供他觀看。展覽是一種靜態的展示,行為人將淫穢物品較為固定地置於一定的空間內,招攬或引誘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數人前來觀看。

6、發表行為,即公之於眾,公之於不特定的多數人。

7、郵寄行為,指通過郵電部門傳遞淫穢物品,如利用信件夾帶等。

8、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的傳播行為。

以上八種行為,都必須是不以牟利為目的,如果以牟利為目的,則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須是“情節嚴重”才構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經常地傳播淫穢物品;所傳播的淫穢物品數量較大;雖然傳播淫穢物品數量不大、次數不多,但被傳播的對象人數眾多,造成的後果嚴重;在未成年人中傳播,造成嚴重後果的等等。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但行為人不必出於牟利目的。一定情況下,間接故意也可以構成。

二、傳播淫穢物品罪的處罰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 【傳播淫穢物品罪】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罪】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製作、複製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製品組織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向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淫穢物品的傳播行為,可能會誘使公民實施猥褻、強姦、賣淫等的違法行為,也即傳播淫穢物品可能會造成的社會危害是比較嚴重的。為了降低這些危害現象發生的概率,《刑法》等法律規範,明確規定了任何人都不得傳播淫穢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