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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未遂立案後怎麼處理

對於敲詐勒索罪未遂立案的情況,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敲詐勒索罪,所謂的敲詐勒索罪簡單的從字面的意思上面理解就是。犯罪人使用非法的手段威脅或者要挾對方,從而得到對方的一定的財物;那麼這裏所提到的敲詐勒索罪未遂指的就是當事人使用非法的手段威脅或者要挾對方,但是對於犯罪人的威脅或者要挾對方並沒有產生害怕的情緒,從而使得犯罪人的威脅或者要挾失去了作用沒有得到相關的財物,或者是犯罪人在威脅或者要挾對方的時候,對方產生了害怕的情緒,但是並沒有因此而交出財物,對於這兩種情況都是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未遂。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犯罪人如果進行了敲詐勒索,即使在沒有得到財物的情況下,也是會構成犯罪的,要依照法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敲詐勒索罪未遂立案後怎麼處理

我國的法律法規當中關於敲詐勒索罪未遂立案的相關規定。

在我國的刑法當中有具體的規定提到,所謂的敲詐勒索罪指的就是犯罪人為了非法佔有對方的財產或者財物,而使用非法的手段來威脅或者要挾對方。但是在刑法當中也有規定提到,如果要構成敲詐勒索罪,那麼在敲詐勒索的過程當中所涉及到的財務數額要達到相關的規定,必須是數額比較大的財物才會構成敲詐勒索罪,也就是説在敲詐勒索當中所涉及到的財物並不是全部的數額都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對於規定的財物的數額,在我國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當中有具體的指出:在敲詐勒索行為當中所涉及到的財物數額較大指的就是最低的起點是1000塊到3000塊之間,而數額巨大指的就是最低的起點是1萬塊到3萬塊之間。犯罪人如果是出於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並且實施了威脅或者要挾等敲詐勒索的手段,並且最終獲得了非法財物的收入,財物的數額達到了法律規定的限制,那麼這樣的情況下,犯罪人就犯下了敲詐勒索罪。但是犯罪人在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手段之後,對方並沒有因為威脅或者要挾而產生害怕的情緒,最終沒有交出財物,或者是對方即使在感到害怕的情況下也沒有交出財物,那麼這樣的情況下就是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未遂。

對於敲詐勒索罪,我國的刑法當中有相關的條款規定:對於犯敲詐勒索罪的情況,根據法律,犯罪人要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是拘役以及管制的處罰,如果在敲詐勒索的案件當中所涉及到的財務金額是比較巨大的情況,那麼犯罪人會被判除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年。而對於敲詐勒索罪未遂的情況,在刑法當中是這樣規定的:對於犯罪未遂,可以按照刑法當中犯罪已遂的處罰來進行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以説對於敲詐勒索罪未遂的情況如何判決,最主要還是要根據敲詐勒索罪已遂的處罰情況出發,然後根據案件當中的具體表現來進行最終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