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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底料用560次屬於什麼犯罪?

火鍋底料用560次屬於什麼犯罪?

近年來,食品衞生安全成為了全社會關注的焦點,老百姓出門吃飯,享受美味的同時也要確保食品乾淨衞生。最近有一則新聞再一次挑戰了人們的神經,説一家火鍋店對火鍋底料進行回收利用,次數竟然達到560次之多。這樣的行為明顯是違規經營,觸犯了《食品安全法》。那麼火鍋底料用560次屬於什麼犯罪?小編從法律方面為廣大消費者介紹下有關知識。

一、違反《食品安全法》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1、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2、生產經營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籤、説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3、食品生產者採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4、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藥品。

二、如何確保食品衞生安全?

1、商家要本着誠信至上的原則,一切以真為本,以實為先,讓誠實守信成為社會的財富和資源,成為一種人人崇尚、人人共享、人人受益的社會資源,進而形成和諧、健康、快速發展的有力動力和行為基礎。

2、廣大消費者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發現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為,要敢於站出來,敢於同這些行為作鬥爭。最後,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和日常排查力度,力求把安全隱患扼殺在搖籃裏。同時,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重點商品、重點市場、重點地區、重點行業要進行經常性集中治理,尤其是對製假售假、欺詐經營、虛假宣傳、不守合同、逃脱債務、偷逃騙税等嚴重失信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切實營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

綜上所述,具體火鍋底料用560次屬於什麼犯罪,目前沒有統一標準,如果沒有對消費者人身安全構成損害,應該不屬於犯罪活動,不觸及《刑法》。像文中提到到不法商家重複使用火鍋底料的情況,應該是觸犯《食品安全法》的行為,商家會受到罰款和停業整頓的處罰。消費者在遇到類似情況時,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標籤:火鍋 底料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