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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足信用卡犯罪構成要件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一、不滿足信用卡犯罪構成要件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不滿足信用卡犯罪構成要件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不滿足信用卡犯罪構成要件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信用卡惡意透支構成要件如下:

1、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2、超過規定限額(5000元)或規定期限(司法解釋一般為超過3個月)不歸還;

3、經發卡行催收仍不歸還的;

4、沒有能力償還的;

5、主觀上根本不想償還,在行為上採取潛逃方式躲避債務的。

二、關於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2009年12月15日公佈了《關於解決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限定:

第六條第二款對“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犯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限定了具體定罪量刑準則。

北京海淀法院刑庭副庭長遊濤解釋,根據刑法限定,惡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構成刑法上的信用卡詐騙罪,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惡意透支5萬元到20萬元之間就隸屬數額巨大,可能被判處5年到10年有期徒刑;20萬元以上隸屬數額特別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三、如何避免善意透支演變為惡意透支

1、如果暫時無還款能力,要主動聯繫髮卡行,説明經濟情況,作出還款計劃和承諾,認賬不賴賬,表達你的善意。

2、積極籌借款項,爭取早日還清債務,不然逾期全額罰息將更加增大你的經濟負擔。

3、儘管是善意透支,但你的行為已經違反雙方借貸約定,被列入個人徵信“黑名單”是必須要承擔的後果。從還完最後欠款開始計算,五年之內你將在所有銀行無法貸款和申請信用卡,代價已經很大了。如果繼續拖欠,不僅長期打入“黑名單”,而且可能因為情節嚴重演變為信用卡詐騙罪。欠賬還錢,無債一身輕。請珍惜個人信譽,它是每個人的經濟身份證。

提前使用一定數額的財產,是辦理信用卡的目的,雖然此種方式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是在現實生活之中,依舊存在不少信用卡詐騙的行為,此類民事主體,一旦已經被認定為滿足了刑法之中規定的犯罪要件,是一定會被判處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