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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輕微傷法院會怎麼判?

一、法律規定輕微傷法院會怎麼判?

法律規定輕微傷法院會怎麼判?

輕微傷不構成刑事犯罪,輕微傷的傷害屬於治安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故意傷害罪的相關規定?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刑法》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2)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三、輕傷和輕微傷有什麼本質差別

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如果故意傷害人至輕傷則涉嫌刑事犯罪,而故意傷害人至輕微傷,則違反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中對鑑定輕傷和輕微傷的標準有詳細的介紹,建議查閲。

輕傷與輕微傷法律上發生性質的變化,如果對方造成你輕傷,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輕微傷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其行政拘留、罰款等,你們可以在賠償是調解,但法律程序還是要進行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輕微傷一些法院在處理的過程中就會盡量的要求對方來進行調解,只要調解的好,那麼就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但前提是必須要當事人有認錯的態度,所以,法院在處理案件的時候還是會結合着實際的情況來。